信 阳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教师(2012)493号
-------------------------------------------------
信 阳 市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信阳市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引导
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市直各高中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引导发展计划的通知》(教师〔2012〕869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高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市教育局决定启动实施“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引导发展计划”(以下简称“引导计划”),现将《信阳市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引导发展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县区教体局和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引导计划”实施工作,统一部署,严密组织,明确责任,精心管理,强化监督,全面启动实施“引导计划”,确保该计划在我市顺利实施。
2012年12月25日
信阳市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引导发展计划
实 施 方 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引导发展计划的通知》(教师〔2012〕8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按照“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高中教师培训支持力度,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造就一支适应魅力信阳建设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促高端,抓短板,强化绩效考核,达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重点与全员相结合,促进省、市、县、校四级联动,各层级教师培训均衡发展;通过“调研+规划+引导+绩效考核”的管理模式,构建以质量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为核心的教师培训质量保障体系,探索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3、省教育厅设立“引导计划”专项资金,对各地组织参加高中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的教师进行经费补助,力争2012-2015年,全面完成我市高中专任教师每人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任务;引导高中教师转变应试教育的理念,适应课程改革后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引导高中教师熟悉和掌握现代化的信息工具和学习手段。
二、责任分工
1、省教育厅宏观指导和统筹管理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负责“引导计划”的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培训监管、绩效评估等工作,并分年度对地市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评估和考核。
2、省教育厅委托“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省继教中心”)具体负责“引导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全省培训规划和实施办法,制定课程方案和辅导教师、参训学员管理办法,遴选培训机构和课程资源,组建辅导教师团队,实施培训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
3、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负责制定本辖区高中教师全员培训规划和相应的分阶段实施方案培训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等工作。各地要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每个参训教师都能按时参与培训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各高中学校要把本校教师参加全员岗位培训作为工作重点列入学校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阶段地选派和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并按规定筹措、落实学校应当负担的教师培训费用。
三、组织实施
1、宣传部署。各县区和高中学校按照要求,制定2012-2015年高中教师全员培训总体规划,确定年度内培训教师的总规模;同时,积极宣传省、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动员教师踊跃报名参加全员培训。
2、培训经费及学时。本周期内教师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由240学时增加到360学时,新增的120学时培训由省教育厅设立“引导计划”专项资金,对参加高中继续教育全员培训的教师进行经费补助,并直接下达给项目任务承担机构。高中教师360学时原则上分为:“省继教中心”承担完成对高中教师290学时的全员远程在线培训任务,另70学时须通过“教育技术能力”、“师德教育”等培训完成。高中教师全员培训报名费中120学时由省教育厅设立“引导计划”专项资金中划拨培训单位,其余170学时由学员按照每学时交费2.5元,一次性交清培训费按会员校400元报名,并由学员单位报销。
3、组织报名。各县区教体局和市直高中学校负责本地普通高中和本单位报名工作,并于每年的3月底以前完成报名工作。高中教师报名时以学校为单位汇至“全国继教网”,汇款具体地址及流程见(教师[2011]393号)文件,同时填写《发票申请表》。每单位低于或等于3人的,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名。教师培训费由教师所在单位报销。每张汇款单复印件需上交县区教体局师训股收齐后,报市师训科备查。汇款单备注上注明汇款单位,字迹要清晰,复印件备查模糊不清后果自负。
4、培训和继续教育登记。“省继教中心”根据确定的高中教师全员培训课程方案,通过网上远程培训和网下集中辅导、“送培下乡”等形式组织教学过程,对网络培训平台进行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管。同时,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对学员已进行过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实施登记后办理合格证书。完不成360学时的不予办理继续教育证,对教师的个人利益产生不良后果的自负。
5、到2012年底,各县区要完成高中专任教师岗位培训的40%,今后三年按照规划每年必须完成20%或以上(见附件)。各县区也可提前规划,提前完成岗位培训任务。
四、具体要求
1、实施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高中教师参与全员培训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在充分掌握准确数据的基础上精心筹划和组织“引导计划”培训项目实施工作;认真编制出2012—2015年本地区高中教师全员培训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安排专人负责,保证“引导计划”的顺利实施。
2、制度要求。一是完善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在培训证书管理、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培训项目招投标、培训质量监管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将教师完成培训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调动教师参加培训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教师培训质量监管。建立科学的教师全员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完善相应的评估体系,加强项目第三方的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
3、经费要求。2012-2015年,省教育厅设立“引导计划”专项资金,引导地方加大或配套高中教师全员培训资金,切实保障此项目的顺利实施。市、县(区)两级要加大高中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一是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的规定;二是认真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等有关规定;三是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机制。
4、请各县区根据《信阳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引导计划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本县区2012-2015年高中教师全员培训规划和相关的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信阳市教育局师训科。
联系人:黄文卫;联系电话:6221783;
附件:2012—2015年信阳市高中教师全员培训引导发展计划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