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 : 为保证原民办教师(含60年代初下放公办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我们采取先易后难、分类分批认定的办法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5月10日,上报60年代初下放公办教师材料(各学校可以从4月26日起公示此类人员信息)。 二、5月25日,上报有原始物证的原民办教师材料。 三、6月10日,上报无原始物证人员材料。 请各中心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 新县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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