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体办字〔2013〕55号
新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2013年度新县中小学书法、绘画和科技制作比赛的通知
各学校:
为培养青少年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展示学校素质教育的成果,全面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度新县中小学书法、绘画比赛和科技制作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新县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新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三、参赛对象及分组
全县各初级中学、各小学在校学生。
比赛分为小学组和初中组。
四、参赛作品内容及类别
1.参赛作品内容:①书法绘画类作品要反映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爱国精神、民族精神,体现新校园、新生活。内容要健康向上,能充分反映当代青少年儿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②科技制作是指一件作品从无到有或从半成品到成品,由学生根据想象和思考,自备原材料完成的,包括生活小发明、科技小发明、娱乐小发明、手工小艺术品等。作品可以根据学生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自行准备设计,也可以在教师和家长指导下进行创作。
2.类别
(1)书法类:①软笔,字体不限,②硬笔,字体不限。
(2)绘画类:国画、水粉、水彩、彩笔、素描、速写。
(3)科技制作。
五、参赛活动时间及要求
1.所有作品可以进行简单的装裱,但一律不准装框。
2.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标签注明作者学校、姓名、指导教师(一人限一幅作品)字大不超过一厘米。正面写清作品名称、年龄、参加组别。
3.科技制作作品编号登记参评。
4.2013年11月20日前将作品交组委会办公室,地点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各学校在接到本通知后,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要成立比赛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本学校比赛活动具体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以校为单位,开展比赛活动,将优秀作品推荐送展。
5.以学校为单位,每个学校分别报送硬笔、软笔、绘画及科技制作等各类作品,每类作品限报10幅(件)。
6.2013年12月,组委会对上报的各类作品进行评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不发通报)。
六、奖项设立
1.优秀组织奖(学校团体奖)。分组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计分办法为每幅作品获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分别计入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靠前。
2.优秀作品奖。分组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优秀奖10名。
3.优秀指导教师奖。凡获得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七、组织领导
设立2013年度新县中小学书法、绘画比赛和科技制作比赛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朱永和
副主任:陈泽田 蒋 平
夏长宗 孔垂海
吴 坤 李文德
成 员:刘新毅 李 辉
姚 波 孙晓健
吴国富 郑家斌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刘新毅同志兼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何玉峰 杨远莲
余春燕 曾玉霞
联系电话:2986108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